作者/来源: 发表时间:2024-03-15 12:40:00
整体情况:
1、2024年1月国家及地方共发布储能相关政策100条,其中国家层面政策10条,地方层面政策90条。
2、从地方政策属地看,广东发布的储能政策数量最多为10条,内蒙古、四川、浙江三地次之均为8条。
3、从政策内容指向看,储能规划、新能源配储、电价与市场交易、储能补贴等政策数量基本持平,大概在10条左右。
国家层面:
2024年1月,国家层面共出台了10条储能相关政策。主要如下:
2024年1月4日,发改委等等部门印发《关于加强新能源汽车与电网融合互动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30年,新能源汽车成为电化学储能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力争为电力系统提供千万千瓦级的双向灵活性调节能力。
《意见》还提出,鼓励双向充放电设施、储充/光储充一体站、换电站等通过资源聚合参与电力市场试点示范,验证双向充放电资源的等效储能潜力。
1月10日,国家发改委发布《电能质量管理办法(暂行)》,文件提出,新(改、扩)建的新能源场站、10 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并网的分布式电源和新型储能应当在接入电力系统规划可研阶段开展电能质量评估,配置电能质量在线监测装置,采取必要的电能质量防治措施。文件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
1月22日,国家能源局印发《2024年能源监管工作要点》。文件提出,探索穿透式监管方式,深入监管新能源接网困难、储能调用不合理等问题,深化用户受电工程“三指定”问题纠治,加强电网工程建设运营事中事后监管。推动用户侧储能、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等新型主体进入电力市场。研究出台电力辅助服务基本规则,规范辅助服务功能品种,加快推进调频、备用等辅助服务市场建设,不断引导虚拟电厂、新型储能等新型主体参与系统调节。
1月24日,国家能源局公布新型储能试点示范项目名单,将56个项目列为新型储能试点示范项目。
摘自《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讯》